為增強銀產業保險業監管統計控制,規范監管統計行徑,增加監管統計質效,中國銀保監會發行了《銀行保險監管統計控制設法》(以下簡稱《設法》)。日前,銀保監會有關部分擔當人就《設法》關連疑問答覆了提問。
一、《設法》擬訂的底細是什麼?
監管統計是銀產業保險業監管的主要根基性任務。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心、國務院先后發行《關于加倍有效施展統計監視職能作用的觀點》《防范和懲辦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任百家樂路單下載務規定》等一系列文件,為銀行保險監管統計任務在深化控制系統革新、提高數據質量和強化統計監視職能等方面指明晰方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規則》等上位法相繼校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正式實施,進一步領會對監管數據控制和數據安全保衛的具體要求。黨的二十大匯報指出,要增強和完善今世金融監管,這對監管統計數據質量和統計任務的規范提出了更高要求。為貫徹落實上述法條法紀和有關文件精力,策劃規范銀產業保險業監管統計任務,銀保監會訂定并發行《設法》。
二、《設法》重要有哪些內容?
《設法》共六章三十三條。除總則和附則外,重要內容為:一是關于監管統計控制機構。該部門領會了銀保監會歸口控制部分職責、銀保監會關連部分職責、銀保監會派出機構職責。二是關于監管統計查訪控制。該部門規定了監管統計查訪原理、監管統計查訪分類、派出機構暫時統計查訪、監管統計資料控制、監管統計資料公布等監管要求。三是關于銀行保險機構監管統計控制。該部門包含有結構條理、重要擔當人及監管統計擔當人職責、部分職責、崗位人員、監管統計關連內百家看路部制度、數據報送、數據質量管控、信息體制、統計資料、統計解析利用等內容。四是關于監管統計監視控制。該部門規定了監視查驗內容、監視查驗方式及監管舉措、未按規定的統計處分、虛偽統計和阻當查驗的罰則。
三、與銀行保險監管統計領域現行控制設法和規制比擬,《設法》有何特色?
《設法》在起草過程中充裕吸引內地外監管統計領域進步理念和良好做法,并嚴峻比較各上位法,確保《設法》在概念界定、內容框架、職責要求等方面與有關要求維持銜接一致。與《銀產業監管統計控制暫行設法》和《保險統計控制規定》比擬,《設法》具有五個方面的特色:一是領會歸口控制要求。《設法》初次提出并領會監管統計任務歸口控制要求,對監管統計控制機構和銀行保險機構歸口控制部分職責予以領會和界定。二是突出數據質量控制要求。《設法》領會提出銀行保險機構法定典型人或者重要擔當人對監管統計數據質量蒙受終極義務,銀行保險法人機構各關連部分蒙受數據質量義務。三是強調數據安全保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關連規定,《設法》在保障監管統計數據安全方面維持與上位法同步銜接傳統百家樂。四是對接數據治理要求。《設法》領會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應將本單元監管統計任務納入數據治理。五是珍視數據代價實現。《設法》領會提出監管統計數據解析利用關連要求,率領銀行保險機構充裕運用數據解析策略,開展數據解析和發掘利用,充裕施展監管統計資料代價。
四、《設法》對于提高銀行保險機構統計數據質量提出哪些具體要求?
比年來,銀保監會高度珍視監管數據質量,連續開展數據質量專項治理任務。為強化銀行保險機構數據質量意識,《設法》從四方面提出具體要求。一是領會數據質量義務。通過第18條、19條、22條差別領會數據質量終極義務、歸口控制部分和各關連部分數據質量義務。二是健全質量控制制度和任務機制。通過第16條、17條、21條、22條在數據填報考查機制、數據治理機制、數據質量管控機制建設方面提出領會要求。三是強調源頭數據質量控制。通過第19條、22條強調銀行保險機構應領會源頭數據質量義務和源頭數據質量控制。四是數據質量疑問處分舉措。第26條領會數據質量及其控制是監視查驗主要內容。第28條、29條領會未按規定提供監管統計資料,以及編造或提供虛偽監管統計資料的,監管機構可以依法予以處分。
五、《設法機械 手臂 百 家 樂 作弊》對于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做了哪些規定?
一是在總則中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作為《設法》的上位法之一,領會數據安全在監管統計任務中的主要定位。二是確認安全關連任務職責。銀保監會歸口控制部分應結構開展監管統計數據安全保衛關連任務,關連部分合作歸口控制部分落實監管統計數據安全保衛關連任務;銀行保險法人機構應領會并授權歸口控制部分落實監管統計數據安全保衛等關連任務職責。三是百家樂洗碼量領會任務要求。第24條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增強流程控制,擔保監管統計資料的完整性、持續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監管統計資料涉及出境的,應守規國家有關法條法紀及產業關連規定。四是納入監視查驗范圍。第26條將銀行保險機構的監管統計數據安全保衛場合作為監視查驗的精華之一。
六、《設法》實施后將給監管統計任務帶來哪些變動?
《設法》在校訂過程中充裕征求并學習了產業觀點,應有利于推進和增強銀行保險機構監管統計控制,規范監管統計行徑,增加監管統計數據質量,強化監管統計數據安全保衛,增進監管統計任務連續高質量成長。